药品说明书

申安(申安)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基础资料

标准通用名
舍曲林
规格
舍曲林;50 mg(以 C17H17Cl2N 计);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23日;2024年1月31日
适应症摘要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展示编号
MP-0037
更新日期
Aug 14, 2026 1:57:08 PM

申安(盐酸舍曲林片)

Sertral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核准日期:2006年3月23日|修改日期:2024年1月31日 警示语: 自杀倾向和抗抑郁药物 对抑郁症(MDD)和其他精神障碍的短期刚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儿童、青少年和青年(≤2...展开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其化学名称为:(1 S,4 S)-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图片]分子式:C17H17Cl2N·HCl 分子量:342.7辅料:羟丙纤维素、磷酸氢钙二水合物、...展开

规格

50 mg(以 C17H17Cl2N 计)

适应症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用法用量

舍曲林片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成人剂量: 初始治疗:每日服用舍曲林 1 片(50 mg)。 剂量调整:对于每日服用 1 片(50 mg)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 24 小时,调整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 1 周。最大剂量为 4 片(200 mg)/日。 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 维持治疗: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儿科人群的剂量(儿童和青少年): 强迫症-在儿童中(6-12 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 25 mg,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13-17 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 50 mg,每日一次。 尽管尚未确立治疗强迫症的量效关系,但临床试验证明,患者可以在 25-200 mg/日范围内给药,可有效治疗儿童强迫症患者(6-17 岁)。若本品 25 或 50 mg/日的疗效欠佳,增加剂量(最高为 200 mg/日)可能使患者获益。儿童强迫症患者的体重通常低于成人,给药前应考虑此点,以避免过量给药。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为 24 小时,剂量调整间隔不应短于 1 周。

儿童用药

本品可以用于 6-17 岁的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患者。尽管儿童患者对舍曲林的代谢稍快,为了避免产生过高的血药浓度,对儿童强迫症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尤其是 6-12 岁体重较轻的儿童。详见【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 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表 1. 按 SOC 和 CIOMS 频率类别分层并在每个频率类别和 SOC 中以医学严重性或临床意义降序列出的不良反应列表 一在上市后识别的不良反应 § ADR 频率以使用“3 的规则”(Rule of 3)计算的 95% 置信区间的估计上限表示。 ADR = 药物不良反应;SOC = 系统器官分类;CIOMS = 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 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注意事项

警告: 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 对所有接受舍曲林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高危患者,应该进行适当的监测,密切观察其是否出现临床症状恶化和有无自杀倾向。应鼓励患者、家属以及看护者对监测患者任何临床症状恶化、自杀行为或意念、以及行为异常变化的必要性保持警惕,特别是在最初治疗时、或者在任何剂量或给药方案改变期间。必须考虑患者存在自杀企图的风险,特别是抑郁症忠者,应该提供最小给药剂量、配合良好的病人管理,以减少用药过量的风险。 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恶化,并有可能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以及行为异常变化,这种风险一直会持续到病情发生明显缓解时为止。已知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与自杀风险有关,并且这些精神障碍本身为自杀的最强的预兆。然而,长期以来一直有这些的担忧:在某些患者治疗早期,抗抑郁药物可能对诱导抑郁症状恶化、以及产生自杀意念、行为中起着作用。抗抑郁药物(包括 SSRIs 和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分析显示,在患有抑郁症(MMD)和其他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 岁)中,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产生自杀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在年龄大于 24 岁的成年人中,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年龄 65 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物后,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所降低。 在患有抑郁症、强迫症(OCD)或其他精神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共计 24 项短期临床试验,9 种抗抑郁药物,包括 4400 例患者)和在患有抑郁症或其他精神障碍的成年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共计 295 项短期临床试验(中位持续时间为 2 个月),11 种抗抑郁药物,愈 77000 例患者],各种药物引起的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大部分的药物研究显现较年轻患者自杀风险增加的趋势。在各个不同的适应症中,自杀意念、行为的绝对风险不同,在抑郁症中的绝对风险最高。虽然在各个适应症中的绝对风险有所不同(药物和安慰剂相比),但是,在不同适应症的年龄层中风险相对稳定。下表提供了风险差异(每 1000 名患者中药物和安慰剂治疗产生的自杀意念、行为风险差异的例数)。 在儿童临床试验中没有自杀事件发生。在成人临床试验中有自杀事件的发生,但是发生的数量不足以对药物在自杀中的影响做出结论。 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长期用药过程中(如几个月后)是否会延续尚不可知。但是,从在成年抑郁症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的维持治疗临床试验的证据充分显示,使用抗抑郁药物可以延缓抑郁症的复发。 无论治疗哪种适应症,对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所有患者,都应当适当监查和密切观察其临床症状恶化、自杀倾向以及行为变化异常情况,尤其在药物最初治疗的数月内,以及增加或减少剂量的时候。 用抗抑郁药物治疗患有抑郁症、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碍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时,可以出现以下症状:焦虑、激越、惊恐发作、失眠、易怒、敌意、攻击性、冲动、静坐不能(精神运动性不安)以及轻症躁狂和躁狂。虽然尚未建立这些症状的出现与抑郁症的恶化和/或自杀冲动的产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注意到了这些症状的出现可能是产生自杀倾向的先兆。 当患者的抑郁症状持续恶化,出现自杀倾向,或出现可能是抑郁症状恶化或自杀倾向的先兆症状时,应当仔细考虑包括可能中止药物治疗在内的治疗方案调整。如果这些症状是严重的、突发的、或与患者当前症状不符合时更应如此。 如果决定中止治疗,剂量应当尽快递减,但需意识到突然停药可能会引起某些症状(参见停止舍曲林治疗中的风险描述)。 用抗抑郁药治疗患有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碍的儿童患者时,应当提醒家属以及看护者有必要监查患者是否出现激动、易怒、行为异常变化、其他以上提及的症状以及出现自杀倾向的情况,一旦出现,立即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汇报这些症状。家属以及看护者应当每日对患者进行以上监查。使用舍曲林时,处方应当从最小剂量开始,并配合良好的患者管理,以减少过量用药的危险。 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筛查: 抑郁发作可能是双相情感障碍的初期表现。一般认为(虽然未通过对照试验明确),单用抗抑郁药物治疗这类发作可能增加具有双相情感障碍危险患者的混合型/躁狂发作的可能性。尚不明确以上提及的症状是否意味着可能出现这种转变。然而,在用抗抑郁药物开始治疗之前,应当对有抑郁症状的患者进行充分的筛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具有双相情感障碍的危险;该筛查应当包括自杀家族史,双相情感障碍和抑郁症家族史在内的详细精神病史。应当注意舍曲林未经批准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潜在的相互作用: 已有盐酸舍曲林(选择性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有时甚至是致命不良反应的病例报告。MAOI 包括选择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司来吉兰;可逆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吗氯贝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药物,如利奈唑胺(一种抗生素,为可逆的非选择性 MAOI)和亚甲蓝。这些不良反应包括高热、强直、肌痉挛和生命体征不稳定、精神状态的改变(包括极度的激越,逐渐进展为谵妄和昏迷)。在最近停用 SSRI 治疗并开始给予 MAOI 治疗的患者中也有出现上述反应的报道。有些患者的表现类以于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此外,有限的 SSRIs 和 MAOIs 联合用药的动物实验数据提示,这些药物在升高血压、诱发兴奋性行为方面可能具有协同作用。因此,应用 MAOI 治疗的患者或停止 MAOI 治疗 14 天内的患者不能应用舍曲林。同样,在开始给予 MAOI 治疗前,至少停用舍曲林 14 天。 5-羟色胺综合征样反应: 有报告显示,在单独应用 SNRIs 和 SSRIs,包括舍曲林,特别是在与 5-羟色胺能药物(包括曲普坦类药物和芬太尼以及它的类似物、曲马朵、美沙芬、他喷他多、哌替啶、美沙酮、喷它佐辛、安非他明)合用时、与损害 5-羟色胺代谢的药物(包括 MAOIs)合用时、与抗精神病药或其他多巴胺拮抗剂合用时,可出现潜在危及生命的 5-羟色胺综合征或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NMS)样反应。5-羟色胺综合征可能包括精神状态的改变(例如,激动、幻觉、昏迷)、自主神经系统紊乱(例如,心动过速、血压变化、过高热)、神经肌肉系统失调(例如,反射亢进、动作失调)和/或胃肠道症状(例如,恶心、呕吐、腹泻)。最严重的 5-羟色胺综合征与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的表现相似,包括高热、肌肉强直、自主神经不稳定可能伴有生命体征的快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改变。应对 5-羟色胺综合征或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样体征和症状进行监测。 应注意并尽量避免舍曲林与其他能够增强 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合用,因为舍曲林与这些药物可能存在药效学相互作用,如:色氨酸、芬氟拉明、芬太尼、5-HT 激动剂、安非他明或圣约翰草(贯叶连翘)。 禁止舍曲林与 MAOIs 合用治疗抑郁症(见【禁忌】和【注意事项】-警告,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潜在的相互作用)。 如果临床上有合理需要,要联合使用舍曲林和 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曲普坦),建议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尤其在治疗初期和增加剂量时(见【药物相互作用】)。 不推荐合并使用舍曲林和 5-羟色胺前体物质(如:色胺酸)。舍曲林与任何 5-羟色胺能或抗多巴胺能药物,包括安定药合用时,如果出现上述任何事件必须立即停药,并开始对症支持治疗。 闭角型青光眼 对于解剖结构中房角狭窄的、未进行明确的虹膜切除术的患者,使用多种抗抑郁药物(包括舍曲林)后出现的瞳孔扩大可能会引起房角关闭所致的青光眼发作。 QTc 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TdP) 在舍曲林上市后使用过程中,已有 QTc 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TdP)的病例报告。大部分报告发生在存在其它 QTc 延长/TdP 危险因素的患者中。因此对存在 QTc 延长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舍曲林(见【药物相互作用】)。 糖尿病/血糖控制欠佳 已有接受 SSRIs(包括舍曲林)治疗的患者新发糖尿病的病例报告。也有报告伴/不伴糖尿病病史的患者出现血糖控制欠佳,包括高血糖和低血糖。因此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糖波动的症状和体征。应密切监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因其可能需要调整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 实验室检查 有报告显示患者服用舍曲林后尿免疫测定筛查实验出现苯二氮卓类药物假阳性的结果。这是由于该筛查实验缺乏特异性。停用舍曲林后数天内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气相色谱法/质谱分析法等验证性检查可区分苯二氮卓类药物和舍曲林。 从选择性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抗抑郁药物或治疗强迫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 从其他 SSRIs、抗抑郁药物或治疗强迫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这方面的对照研究经验有限。换药治疗时应小心并进行慎重的医学评价,特别是由长效药物如氟西汀换为舍曲林治疗时。由一种选择性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同类药的清洗期尚未确定。 一般注意事项 1. 引起躁狂/轻躁狂-在上市前的试验中,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 0.4% 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治疗强迫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躁狂或轻躁狂。 2. 体重下降-一些患者应用舍曲林时,可能出现显著体重下降。但平均而言,在临床对照试验中,与安慰剂比较,应用舍曲林后仅出现轻微的 1 或 2 磅的体重下降。罕见患者因体重下降而停药。 3. 癫痫发作-抗抑郁药物和治疗强迫药物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舍曲林尚未在癫痫患者中进行评估。所以应避免将舍曲林用于不稳定癫痫患者;对于病情已控制的癫痫患者,应密切监测。舍曲林上市前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这些患者。应用舍曲林治疗约 3000 例的抑郁症患者中,未发现癫痫发作者。然而,在约 1800 名(有 220 名患者2.5 mg/dL),和具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障碍。患者在急性恢复期(Ml 后 30 天内,或不稳定性心绞痛住院后)即开始应用舍曲林。第 16 周时与安慰剂比较,在下列终点的差异无显著性:左心室射血分数、所有心血管事件(心绞痛、胸痛、水肿、心悸、晕厥、体位性头晕、充血性心力衰竭(CHF)、MI、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和血压变化)和涉及死亡或需要住院的严重心血管事件(MI、CHF、中风或心绞痛)。 肝功能损害患者:舍曲林在肝脏充分代谢。在慢性轻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中,舍曲林的清除率降低,导致 AUC 和 Cmax升高、清除半衰期延长。舍曲林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影响尚未评估。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须慎用舍曲林。若肝功能损伤患者服用舍曲林,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见【注意事项】和【用法用量】)。 肾功能损害患者:舍曲林代谢充分,只有少量舍曲林以原型从尿中排出。1 项临床试验比较了健康志愿者和轻度-中度(肌酐清除率 30-60 mL/min)至重度(需要血液透析治疗)(肌酐清除率 10-29 mL/min)肾功能损伤患者,显示肾脏疾病不影响舍曲林的药代动力学(AUC0-24或 Cmax)和蛋白结合作用。基于该药代动力学结果,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临床药理学)。 8. 对认知和运动功能的影响-对照试验中,舍曲林无镇静作用,亦不影响精神运动功能。虽然实验室数据显示舍曲林对正常受试者的复杂精神运动性活动无损伤。但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可能会对某些个体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告知患者,在了解如何使用舍曲林之前,应谨慎从事需要保持警觉的活动,如驾车或操作机械。 9. 低钠血症-在应用 SSRIs(包括舍曲林)或 SNRIs(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治疗时可能出现低钠血症。在许多病例中,低钠血症是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征(SIADH)的结果。已有血清钠离子水平低于 110 mmol/L 的病例报道。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的患者或其它原因血容量减低的患者在应用 SSRIs 及 SNRIs 时发生低钠血症的风险可能更大(见【老年用药】)。出现有症状的低钠血症后应考虑停用舍曲林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低钠血症的症状和体征包括:头痛、注意力集中困难、记忆力损伤、意识模糊,无力和平衡障碍(可能导致摔倒)。更严重和/或急性的低钠血症的症状及体征包括幻觉、晕厥、癫痫发作、昏迷、呼吸停止及死亡。 10. 血小板功能-服用舍曲林患者中,罕见血小板功能改变和/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的报告。尽管曾有几例服用舍曲林后出现异常出血或紫癜的报告,但不清楚是否由舍曲林所致。 11. 药物滥用和依赖 躯体和心理依赖: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比较了舍曲林、阿普唑仑和 d-安非他明引起的滥用倾向。舍曲林未产生提示滥用可能的阳性主观效应,如欣快和喜欢服用药物,而这些症状均可见于其它两种药物。舍曲林上市前临床经验中,没有发现任何停药综合征倾向,也没有发现觅药行为。舍曲林动物试验中,没有发现潜在的刺激物或巴比妥样(镇静剂)滥用。不过,如同所有其它 CNS 活性药物,医生应仔细对患者进行药物滥用史评估,并对此类患者进行严格随访,观察他们是否有舍曲林的误用或滥用迹象(如耐受形成、剂量提高、觅药行为)。 12. 骨折 流行病学研究显示应用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RIs)包括舍曲林治疗的患者骨折风险增加。但导致骨折风险的作用机制尚不明确。 13. 儿童和青少年用药 现仅有有限的临床证据是关于儿童和青少年的长期安全性数据,包括对生长、性成熟、认知和行为发育的影响。对于长期治疗的儿童患者,医生须观察其生长发育异常。 14. 应告知患者,舍曲林可能导致轻度的瞳孔扩大,而在敏感个体中,可能会引起闭角型青光眼发作。现有青光眼大多为开角型青光眼,因为闭角型青光眼在确诊后可以通过虹膜切除术治疗。开角型青光眼并非闭角型青光眼的风险因素。患者可能希望进行检查,以确定自己是否是高危的闭角型青光眼,若是则采用预防措施(例如虹膜切除术)。

药理作用

盐酸舍曲林是一种选择性的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其作用机制与其对中枢神经元 5-羟色胺再摄取的抑制有关。在临床剂量下,舍曲林阻断人血小板对 5-羟色胺的摄取。研究提示舍曲林是一种强效和选择性的神经元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对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再摄取仅有微弱影响。体外研究显示,舍曲林对肾上腺素能受体(α1、α2、β)、胆碱能受体、GABA 受体、多巴胺受体、组胺受体、5-羟色胺受体(5HT1A、5HT1B、5HT2)或苯二氮卓受体没有明显的亲和力。动物长期给予舍曲林可使脑中去甲肾上腺素受体下调,这与临床上其它抗抑郁症药物的作用一致。舍曲林对单胺氧化酶没有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男性每日口服舍曲林一次 50-200 mg,舍曲林表现出与用药剂量成正比的药代动力学特性,连续用药 14 天,服药 4.5-8.4 小时人体血药浓度达峰值(Cmax)。青少年和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与 18-65 岁之间成人无明显差别。舍曲林平均半衰期为 22-36 小时。与终末清除半衰期相一致,每天给药一次,一星期后达稳态浓度,在这过程中有两倍的浓度蓄积。舍曲林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 98%。动物实验结果表明,舍曲林有较大的分布容积。 舍曲林主要首先通过肝脏代谢,血浆中的主要代谢产物 N-去甲基舍曲林的药理活性在体外明显低于舍曲林,约是舍曲林的 1/20,没有证据表明其在抗抑郁模型体内有药理活性,它的半衰期是 62-104 小时。舍曲林和 N-去甲基舍曲林的最终代谢产物从粪便和尿中等量排泄,只有少量(<0.2%)舍曲林以原形从尿中排出。 食物对舍曲林片剂的生物利用度无明显的影响。

临床试验

抑郁性障碍 对在参加了为期 8 周的舍曲林 50-200 mg/日的开放性试验并治疗有效的抑郁症门诊患者进行了一项研究。将这些患者(N = 295)随机分到舍曲林 50-200 mg/日组或安慰剂组,继续进行 44 周的双盲实验。舍曲林组患者的复发率比安慰剂组患者显著降低。完成研究的患者的平均给药量为 70 mg/日。 强迫症 在一项长期研究中,入选参加了为期 52 周的舍曲林 50-200 mg/日的单盲实验并治疗有效的患者,这些患者符合 DSM-III-R 中的强迫症诊断标准。将这些患者(n = 224)随机分到舍曲林或安慰剂组继续治疗 28 周,观察因病情复发或疗效不佳而脱落的患者比列。在继续治疗的 28 周期间,舍曲林组因病情复发或疗效不佳的患者比列明显低于安慰剂组。在男性和女性患者均显示出这一点。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体内小鼠骨髓和体外人淋巴细胞遗传学试验中,舍曲林均未出现遗传毒性。 生殖毒性:给药剂量为 80 mg/kg[以 mg/m2计,为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200 mg/日的 3.1 倍]时,两个大鼠试验之一观察到生育力降低。妊娠大鼠和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给予舍曲林剂量分别达 80 mg/kg/日、40 mg/kg/日(以 mg/m2计,约相当于 MRHD 的 3.1 倍),未观察到致畸作用,但是剂量分别为 10 mg/kg、40 mg/kg(以 mg/m2计,约相当于 MRHD 的 0.4 倍、3.1 倍)时观察到胎仔骨化延迟。雌性大鼠于妊娠后期及哺乳期给予舍曲林,剂量为 20 mg/kg(以 mg/m2计,约相当于 MRHD 的 0.8 倍)时死产幼鼠及出生后前 4 天幼鼠死亡数量增加,出生后前 4 天幼鼠的体重亦降低,幼鼠死亡的无影响剂量为 10 mg/kg(以 mg/m2计,约相当于 MRHD 的 0.4 倍)。幼鼠存活率的降低是由舍曲林的子宫暴露所致。但这些作用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致癌性:在 CD-1 小鼠和 Long-Evans 大鼠上进行了剂量达 40 mg/kg/日(以 mg/m2计,分别约相当于 MRHD 的 1 倍和 2 倍)的终生致癌性研究。在剂量为 10-40 mg/kg(以 mg/m2计,分别约相当于 MRHD 的 0.25-1 倍)时,雄性小鼠出现剂量相关性的肝腺瘤增加,在雌性小鼠或大鼠上未观察到肝腺瘤的增加,也未见肝细胞癌的增加。CD-1 小鼠肝腺瘤的自发率具有波动性,该结果对人类的意义尚不清楚。剂量为 40 g/kg 时雌性大鼠出现甲状腺滤泡腺瘤增加,不伴有甲状腺增生。与对照组比较,10-40 mg/kg(以 mg/m2计,分别约相当于 MRHD 的 0.5-2 倍)给药组大鼠子宫腺瘤增加,但尚不明确该结果与药物的相关性。、 依赖性:动物研究未显示本品有兴奋作用或巴比妥样(中枢抑制剂)滥用的潜在性。 幼龄动物毒性:幼龄大鼠于出生后第 21 天至第 56 天经口给予舍曲林 10、40、80 mg/kg/日,雄性大鼠 80 mg/kg/日和雌性大鼠 ≥ 10 mg/kg/日时观察到性成熟延迟,除了给药结束时 40、80 mg/kg/日的雌性大鼠出现听觉惊跳反射减退(停药后未见影响)外,未见对雄性和雌性牛育力和神经行为学发育的影响。高剂量(80 mg/kg/日)所产生舍曲林血浆水平(AUC)相当于儿科患者(6-17 岁)给予 MRHD 的 5 倍。

上市许可持有人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户反馈

用户原文摘录,不构成诊断、处方或个体化用药建议。

用户:想问一下各位吃过盐酸舍曲林的朋友。我2020年吃了半年,好了停了,现在又重新开始吃,发现头脑变迟钝了好多。不吃好痛苦,吃了学习又效率低,高三生好纠结,请问各位这种副作用一直吃会减弱吗?(现状:不嗜睡,轻度失眠,情绪稳定,记忆力下降,迟钝)

用户:本来是用来治焦虑的,没想到用的头几天情况更糟糕了。头晕眼花,胃灼烧,胸闷都来了。我本来就是神经症,心身疾病,消化道问题和胸闷,这下可好简直是雪上加霜。都说挺两周适应了就行了,我这第四天感觉都快挺不过了。咋办啊,更加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