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反驳:确实,定义很重要。别人不想出门,我们就觉得别人应该出门,哪怕别人会出现生理应激反应,我们也要想办法让别人出门,因此不惜用别人有生理应激反应是为了逃避现实责任来要求别人停止逃避行为,达成希望别人可以出门的目的,这个结论我不认为是对的。
我觉得阿德勒的目的论观点是对的,他会有应激反应确实是因为不想出门,我举双手双脚赞成这个推论。但我理解的重点不是不想出门这件事本身,也不是让当事人意识到自己不想出门就能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了解这些是为了让我们帮助当事人,我们应该做的首先是想办法让当事人理解,自己不出门的目的是可以的,而不是把其定义为逃避。
有些人总是觉得这个目的论是为了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让这个人知道自己有责任改变自己的目的,因为这个目的并不合理,听起来像巨婴,像在逃避责任。
但我认为这个目的告诉我们,人的感受和反应应该是被尊重的,因为这些痛苦的感受它背后是一个不被社会所允许和认可的个人目的,我们要做的应该是承认他的目的是合理的,也承认他已经通过这些症状达成了这个目的。不是让他改变这个目的,告诉他这个目的是不行的,你不可以不出门,或者说人应该出门工作。这当然是在加重症状。
2026-06-06 19: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