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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

2017-10-10   2434次阅读

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表

单位、姓名:

身份证号码:

填报时间: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注:1. 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家庭成员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退休(离休、过逝)的也要填写,单位职务填写退休前(离休前、生前)单位职务,职务后括号注明退休(离休、过逝)。干部的配偶或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的,其所在院校、工作单位及职务、定居地点应如实填写。

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称谓的填写要规范,如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长女、次女,父母为父亲、母亲。

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面貌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别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共青团员、群众;子女为儿童的,此栏不用填写。

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本人其他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公婆、岳父母),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或担任市规模以上企业副总职务以上的,或经商办企业的,或有重要海外关系的均需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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