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已婚配偶感觉今不如昔。为什么?事实上,我们可能只是对婚姻期望过高了。
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芝加哥大学全国奥情研究中心调查具有代表性的美国人大样本,要求他们用“很快乐”、“比较快乐”,或“不太快乐”评价他们的婚烟。报告婚烟“非常快乐”的人在1996年比1973-1976年期间所占百分比小。在一项补充研究中,他们访谈了两个年龄在20岁到35岁已婚者人群,第一个在1980年,第二个在1992年。1992年访谈的人群比1980年访谈的人群有更多的婚烟冲突、更多的婚烟问题,更少的婚烟互动。
因此,证据一致表明,20世纪70年代早期以来婚烟质量在不断下降。从婚姻冲突和不满意到离婚只是一小步。如果不满意影响离婚率,那么影响对婚姻不满意和离婚二者的更微妙的变化又会是什么呢?在 Rogers和 Amato的研究中,在某些重要方面,1992年的人群与1980年的人群不同。1992年组经历了更多的工作-家庭冲突,而且在对性别角色的态度上不够传统(例如,他们不大可能认可诸如“生活中女人最重要的任务是照顾孩子”)。这两种因素都与较低的婚姻质量有关,可能对离婚率的上升有影响。与工作-家庭冲突和妇女角色的观念转变相关的是妇女经济地位的变化。跨文化的比较表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妇女在劳动队伍中的参与水平同离婚率有U形关系。
离婚在连续体的两端发生得很频繁:(1)发展水平低和妇女很少工作的地方,(2)在发展水平高和多数妇女工作的地方。看来可能的情况是,这两种文化状况中的离婚类型很不同。在第一种状况下,妇女地位很低,男人较易离婚。在第二种状况下,妇女在经济上较少依赖男人。
其他广义的社会变化也可能影响近期的离婚率。考虑一下无过错离婚法为适应人们日益增加的离婚愿望,离婚法也做了修订以使离婚更容易。那么,随着离婚日益盛行,人们对离婚的态度变得更包容,这进一步减少了离婚的社会制约因素。法律的变化可能使离婚更易被社会接受。此外,像许多其他社会习俗一样,离婚可以代代相传。经历了父母离婚的孩子长大后本人也更可能离婚)。因此,可能会有一定的历史时期,离婚的因果相互影响,从而增加了离婚率。可以想像,这个循环可能在某一点上打破,新的社会规范可能降低离婚率。